福建一陶瓷企业超许可排污被罚25.4万
2025年11月4日,福建省漳州市生态环境执法人员通过污染源监控管理系统,发现漳州市平和县某陶瓷企业存在告警提示。根据平台监控线索,联合漳州市平和县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前往涉案企业进行现场核实。经查,该陶企连续12个月的大气排放污染总量为:氮氧化物(NOX)36.006吨/年度,二氧化硫(SO₂)7.069吨/年度。其中,NOX总量年度超许可排放达28.898吨,是许可排放的4.06倍,SO₂年度排放量超许可0.17倍。针对该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,漳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处以罚款25.4万元。该案件已于日前结案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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