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月24日,晋江新闻网消息,近期,晋江陆续出台支持中小微企业应对疫情“15+3”条措施、支持企业和项目有序复工复产十二条保障措施。其中,针对企业稳定就业、企业招用新增就业人员、鼓励社会组织协助企业招工、支持开展职工培训、免减缓社会保险费等方面,给予政策扶持。
稳定就业方面:对于在疫情防控期间积极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(减员率不高于3.62%)、保持连续生产(其间每月用电量或用气量均不低于2019年12月的70%)的重点企业,按照该企业参加失业保险职工数1000元/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,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。